諾里斯訴愛爾蘭案 Norris v Ireland 是愛爾蘭參議員 David Norris 在1988年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的訴訟案 諾里斯以 愛爾蘭仍存在視成年 合意一致的同性性行為為非法的法律 為由控告這個國家 法院最後根據事由相似的 判諾里斯勝訴 諾里斯訴愛爾蘭案歐洲人權法院判決於1988年10月26日諾里斯訴愛爾蘭案案件編號6 1987 129 180雙方國籍 爱尔兰法院組成主審法官 影響法例 英语 Article 8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英语 Criminal Law Amendment Act 1885 英语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 英语 Dudgeon v United Kingdom 參見LGBT主题 愛爾蘭LGBT權益參考文獻CASE OF NORRIS v IRELAND 史特拉斯堡 歐洲人權法院 1988 10 26 2011 03 21 原始内容于2012 03 21 外部連結判決書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 这是一篇與LGBT 同性戀 雙性戀及跨性別 相關的小作品 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